星期五, 三月 30, 2007

拿到了2006年度的完税证明

昨天,北京地税局送来了2006年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虽然纳税金额不高,可是偶还是挺喜欢这个东西的,毕竟偶能清楚知道自己纳税多少了。
同事们在讨论的时候,提出了这么一个建议,偶也觉得很有意义,如果哪个人大代表能在下次提案中提一下就好了。哈哈。
建议:按家庭纳税,不要按单个人的收入交纳个人所得税。比如,一家三口,就一个人上班,就算他月入1w,可是平均到夫妻两个人,也才5K而已,纳税金额却大不同。象我这样的,老妈一个人在农村生活,一年到头都是零收入,如果把我的所得税给她,都够她生活了。如果按照家庭收入来计算,综合考虑有收入需纳税的成年人数量和无收入不需要纳税的老幼病残人数量,平均一下,按照家庭收入纳税岂非也很有道理?家庭低收入补贴是按照一家的收入计算的,那么纳税应该也可以同理嘛。
不知道国外怎么处理的,尤其那些发达国家,都是老婆生了孩子后就在家带孩子,靠丈夫一个人养家的那种情况,如何计算纳税,又如何计算养老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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